不存在的姐姐
案妹來電表示案父母年邁,案妹在外地工作無法協助照顧,期待讓個案進行安置,減輕父母親的照顧壓力。
我請她們先到機構進行評估,印象深刻的是,案妹身材高挑、皮膚白晢、氣質出眾,但個案容貌平庸、膚色黝黑,完全是不同類型的人。
後來才知道,案妹有意結婚,但結婚對象並不知道個案的存在,所以案妹才急著安排個案到機構安置。
原來真的有人會為了自己,不承認自己的手足,還想盡辦法讓她消失。
爸爸死後,孩子變成街友
這是同仁的個案,老爸以西裝訂製為業,兩個兒子在家當助手。
當老爸到了天國,兩位沒有謀生能力的兒子,頓失依靠,被房東趕出來,變成無家可歸的街友。
領有身障手冊的他們成為我們的個案,他們安置到恩友中心才開始學習相關技能。
這案例讓我想到一句話「最好的對待不是保護而是放手」,若當時案父不是一昧的保護,而是適時的放手讓孩子學習自立,或許結果會不一樣。
整棟換人
年邁的個案患有小腦萎縮及帕金森氏症獨居在三重區的舊公寓1樓。
當我收集家庭成員相關資料時,才得知全家原住在同一棟但不同樓層公寓裡,但幾年前分家產後,子女均把家產變賣,搬到板橋、桃園、大溪各地。
家產不要太早分還真的有道理,因為分完大家都跑了。
我跟在個案的後面哭
個案因為先食用早餐而耽誤上班時間,所以我和就服員討論後,規定個案把早餐帶到庇護工廠才能吃。
在我驗收他的認路成果時,跟在他的後面,看他手上拎著從七點半就買來的早餐,我不禁流下幾滴眼淚。
因為我們的決定,他要從七點半餓到九點(這樣的決定是對的嗎,我自問),我上前詢問他「餓了嗎?」他貼心回答「不會」。
雖然說處遇執行時態度要一致,但我們也要承認很難一次就做到「對的處遇」,要保有修改的彈性,才能讓服務更貼近個案。
心智障礙性侵自閉症
台北市警察局來電,表示個案數天前在捷運站廁所性侵了一位在校生,受害者母親報案後,該巡佐比對捷運站監視錄影帶足足三天才確定加害者,當加害者出現在捷運站時,便以嫌疑犯身分逮捕。
加害者為身障者且說了我們辦公室的電話,故巡佐希望本單位能派一位社工到分局陪同個案做筆錄。
當我到達時,個案表情呆滯,我詢問當天發生了什麼事,他僅能片段述敍,當我機會教育個案事情的嚴重性時,他看起來似懂非懂。
正式做筆錄時,巡佐逐一詢問當天的時間、地點、人物、事件、個案做了什麼、對方的反應等等,因為巡佐僅用一串號碼來代表受害者,所以直到做完筆錄和巡佐閒聊時,我才知道受害者是一位自閉症在校生。
天啊,怎麼會發生這種事。所以個案要對方口交時,沒有口語反應、也沒有拒絕、也沒有一般人該有的表情。
我心裡感到愧疚,一般人被性侵都很難被療癒了,自閉症是一個我們無法了解的世界,
他要怎麼接受治療?對他又會產生什麼影響?
第二次開庭,經由檢查官的協調及被害者母親的選擇原諒,最後判決三年緩起訴。
離去時,被害者祖父對個案說:我們會原諒你。讓我強壓想哭的情緒,深深地對被害者家屬鞠躬。
我們,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啊。
關於作者-李佩玲
實踐大學社會工作系畢業。
國家高考合格社工師,執照號碼新北社工執字第101044號。
曾任身障機構社工員、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家庭資源中心社工師、社工督導。
修習過臼井靈氣、塔羅牌、療心卡、夢想實踐卡、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、家族系統排列。
(歡迎分享,引用請註明出處)

聽起來好心酸酸
若能從心痛的生命經驗學到什麼 這樣的代價就花得值得 不過,在潛意識下,我們會一直讓傷心的事一直重演 我接觸了家族系統排列後,才知道為什麼我們會這樣 要從源頭尊重 要感恩歷代祖先 要承認自己是小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