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要你的男人發揮功能,
就不要太貼心的把他的工作(角色)做完,
這會讓他無法參與,順便學會不用負責任。
以上感受,是我看了幾位好朋友的媽媽、和己婚朋友聊天、從事社工經驗,結合而成。
所以結婚前,我們便針對家務及財務議題做討論,目前家務採分工模式,財務採同比例提撥原則。
老公討厭洗碗(水槽滿了,塞不下了才洗)、折衣服(堆在臥室沙發上,要穿的時候直接拿,沒有在折的啦)。
我對電氣用品無心學習,且對晒衣環境有意見(空間太窄,晒衣架太高)。
經過討論,由我負責洗碗、折衣服;老公則負責掃地(掃地機)、洗衣服、晒衣服。其他如整理垃圾、倒垃圾、丟回收物、擦汽車等,能一起做就一起做,否則就分工合作或輪流做。
我們的財產各自管理,但大筆支出需和對方討論,共同提撥收入的百分之15-20作為共同基金。
以上約定,保持彈性,隨時可提出討論,進行調整,因為經營家庭是需要2個人都要用心才行。
若玲99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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