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印象最深刻的說法是,
「最好的賦權,不剝奪個案的能力。」
回想剛入行的自己或是剛畢業的社工人,因為助人熱情大爆發,總是不小心跑到個案前面,不是做太多,就是跑太快。
個案有時會順水推舟或是不好意思(或是不敢)拒絕社工的好意,在社工長期過度助人的情況下,竟然把個案培養成一個失去原有能力的人。
沒想到社工竟是賦權的殺手吧。
如果不想當殺手,就多活用個案現有能力,再配合優勢觀點。
讓個案無時無刻看到自己的能量,
盡情發揮最大的努力及能力,
為自己的人生,真實的負責吧。
關於作者-李佩玲
實踐大學社會工作系畢業。
國家高考合格社工師,執照號碼新北社工執字第101044號。
曾任身障機構社工員、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家庭資源中心社工師、社工督導。
修習過臼井靈氣、塔羅牌、療心卡、夢想實踐卡、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、家族系統排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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