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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了這麼多工作,我才理出了一個頭緒。


當我願意進去那一個行業,一定有一個主要的目的,但是薪水絕對不是第一個先決條件。


例如去加油站是為了交朋友;去吉野家是為了它的牛丼飯;去綠灣是為了吃不完的麵包;去NET是為了它的七折員購;去華洋是為了準時上下班;去春城是為了白天有很多自己的時間(因為很閒);去IP(我現在這份工作)是為了白天可以去電腦中心練習電腦。


而一份工作可以留住我,除了我一開始的目的,還有更重要的人際互動。


當我決定離開時,可能是我找到了新目標;決定改跑道;也可能我時間不能配合;或公司本身有嚴重的制度缺陷。


不過,在層層的反省中,我也有了驚人的發現。


原來,我對每一份工作,都會預設一個離開的日子。例如加油站只做到二專畢業,NET最長只做到男朋友二專畢業,而這一份我也只做到明年過年後。


若玲90.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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