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記得遠水救不了近火。
社工不會剛好住在每位個案家附近,真正能即時向個案伸出援手的是住在個案附近的好鄰居、里長或社褔團體。
所以,家訪時就要把握時間,觀察案家附近是否有派出所、教會、社褔單位等友善資源,適時拜訪並連結案家所需資源。
我曾陪伴一個有家暴議題的女性個案,共同拜訪派出所及里長,個案因而得知管區所在位置、獲取安全相關知識及連結里長的物資資源。
另一名65歲個案則住在里長辦公室旁邊,
但是她的戶籍不在那一里,
社工先拜訪里長並說明案主困難,里長接著親自了解後,
願意提供送餐及社區共餐服務,解決錢只夠繳房租卻沒錢吃飯的問題。
更貼心的是,每當里內活動後有多餘餐盒,里長都會記得為個案預留一份。
實務經驗告訴我,
當個案有足夠社會資源後,社工就不再是唯一的依靠,
個案有能量自己走下去時,就可以評估結案事宜。
關於作者-李佩玲
實踐大學社會工作系畢業。
國家高考合格社工師,執照號碼新北社工執字第101044號。
曾任身障機構社工員、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家庭資源中心社工師、社工督導。
修習過臼井靈氣、塔羅牌、療心卡、夢想實踐卡、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、家族系統排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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